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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1月26日上午,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科研秩序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宁波工程学院与研究院联合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宁波工程学院设备处处长崔仲华、研究院执行院长孙海军等人参加。

检查组对科研团队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公共空间等逐一进行检查,实地检查了电力系统、通风系统、大型仪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的运转情况,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存放和处置等进行专项检查,强调加强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实验室安全风险,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研究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监管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严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