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是浙江省与天津大学合作共建的科研院所,研究院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纳入省级科技管理的平台、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位于浙江宁波。首期研究项目主要围绕石化产业开展,前期布局设立能源化工、化工新材料、绿色化工技术、化工安全与环保四个研究中心,围绕能源化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工环保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及产业化推广,建设世界一流的科学研究与产业化平台。研究院建成后,还将同步启动研究生院建设,重点开展符合宁波产业发展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根据研究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本次招聘团队负责人
二、招聘需求
三、管理与待遇
1、博士后
(1)年薪25万+,按照国家和宁波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此外,年终给予具有竞争力的绩效补贴;
(2)出站留院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3)出站留院可申请总额50万补贴;
(4)完成博后开题,可按宁波市有关政策给与一次性日常资助经费5万元;
(5)可参与申报“雄镇英才”、“甬江引才”、“鲲鹏计划”等人才项目;
(6)提供单人住房及工作日餐补。
2、博士
(1)年薪25万+,按照国家和宁波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入职后申报助理研究员职称;
(3)可认定宁波市高级人才,享受安家补助20W、购房补贴20W;
(4)提供单人住房及工作日餐补。
3、硕士
(1)年薪15万+,按照国家和宁波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提供双人间住宿及工作日餐补。
4、其他
优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向者,应于3月31日前向我院招聘邮箱提交应聘简历及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研究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参加考察面试人选,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3.考察面试: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部门负责人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面试方案,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察;
4.确定人选:综合应聘者基本情况和考察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5.政审、体检:研究院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政审并安排体检;
6.签订合同:受聘者与研究院签订合同,报到履职。
五、应聘材料
请将个人简历(含本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团队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方式命名后,作为一个附件完成上传(不要压缩),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代表性论文(成果)等:发至邮箱liyeye0320@126.com。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团队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
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说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2806
招聘邮箱:liyeye0320@126.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85号